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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目標

語言治療師在臺灣,需為相關語言治療學系、組、研究所、學位學程主修語言治療,
並經實習至少六個月(或至少375小時),成績及格,領有畢業證書者,
並通過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,取得衛生福利部證書始得執業。

 

而本系主要的教育目標在於培養優秀的語言治療師,透過國家舉辦的專技考試,
畢業生可以取得考試院核發的語言治療師證書,並在各縣市政府登記執業。
語言治療師是有合法地位的醫事人員,又可以在教育及社會福利機構任職,
是薪資待遇良好穩定,充滿助人成就感,受人敬重的專業。